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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[I]~丸★殛火ミ[/I]在2006-12-4 17:51:00的发言:[BR]<div class=quote>以下是引用[I]潋微楿[/I]在2006-12-3 22:58:00的发言:[BR]<p>就是!妖妹的发起贴在美食版的嘛!</p><p>我就发在美食板块了撒!</p></div>
对的!
我这个超长的FB博客主要是帮助这一帮子经常FB的兄弟姐妹记个日记!
时不时的翻来雀一哈温哈馨!
开了帖的活动还是应该发到相应的版切哈!
支持!支持!
我也是这个意思!
火锅发了这里我就不发这里了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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