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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东方蜘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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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凯歌要搞胡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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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5 04:57:00 | 只看该作者
以下是引用[I]第五只眼[/I]在2006-2-15 4:46:00的发言:[BR]可是《无极》国内1.9亿(5天前电视上说的)的票房又说明了什么呢?

卖了多少钱俺不知道,好不好看俺知道
12#
发表于 2006-2-15 05:51:00 | 只看该作者
<P>电影有时候未必一定要看出什么思想内涵。</P>
<P>陈凯歌就是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,所以两边不着调。</P>
<P>我们如果就当是个乐子看电影,其实也挺不错的!</P>
<P>你想想:</P>
<P>小张脱衣服了,不管身材怎么样,至少是个女的;</P>
<P>小谢娘娘腔了,不管演技怎么样,至少架子足了;</P>
<P>小健不装酷了,小真说国语了,小刘被火烧了。</P>
13#
发表于 2006-2-15 15:44:00 | 只看该作者
1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5 23:20:00 | 只看该作者
  中国电影的重量级人物,一向正襟危坐的陈凯歌,变了。随同他的《无极》一起变得让世人难以琢磨。先是在宣传期内与夫人陈红高调作秀,50岁的老男人以一种青春焕发的姿态在无数摄影机前热吻爱人,折射出的不仅是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,更是一个中国电影人对市场的茫然和疑惑,他惟以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来力求证明他和他的电影的存在。其后,著名导演又在众媒体面前怒目相对不太识趣的记者,努力挤上各大媒体娱乐版的头条……陈凯歌,这三个字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,变得让人不怎么尊重起来。现在,当他扬言要控告一个网络小虾米侵权时,更多的人,开始遗忘这位电影大师的身份。[转]
1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5 23:39:00 | 只看该作者
<P>  <STRONG>QQ网友</STRONG>: 自从看过《霸王别姬》之后,一直对陈凯歌导演很尊敬。但这次他要告胡戈的事情,真让人失望。他怎么到了拿自己的个人名气来抄作影片的地步?太不珍惜自己和尊重广大观众了!本来如果他能对这件事一笑至之,那么就会让人觉得他只是拍了部烂片而已,还是一位大导演;但现在到了这个年纪和有了现在的地位,怎么还沉不下来、还那么浮!</P>
<P>  <STRONG>QQ网友:</STRONG> 陈凯歌导演也太没肚量了,《哈里波特》《泰坦尼克》也都被网友改过,大家看了一笑了之。他也没犯法啊,真是神经过敏! </P>
<P>  <STRONG>QQ网友:</STRONG> 说实话,若凯歌就这么点心胸那就太悲哀了。影迷们在观《无极》前曾经历多少媒体不负责任的推介、吹捧……看完影片后才恍然,原来他们是想捞取影迷口袋里的东西。我用去钱财,就当看一遍“真实的谎言”。</P>
<P>  <STRONG>QQ网友:</STRONG> 刚刚看过胡戈的改编版,第一印象搞笑;看后回想觉得真的很天才,其剪辑水平和配音制作功力从业余水平来讲堪称棒棒!是不是违反了什么著作权暂且不讲,“陈大导演”怒不可遏的反应着实又给这部短篇加了个貂尾。其实大可不必动无名之火,以您与胡戈悬殊之别,完全可以选择另外更好、且受众人推崇的方式处理。真要告?诚如此,不管官司孰胜孰败,徒增笑耳。作品比不过同学“老张”,不要再输了气度哦!支持胡戈。</P>
<P>  <STRONG>QQ网友:</STRONG> 我当时看了介绍就知道这片子跟当年的英雄差不多,所以我是不会2次上当的,等到网上传上来以后我在网上看的,看后我为我当时的明智之举赞叹不已,幸好没去上当,而看完馒头之后,我感觉这就是无极的精华,多经典啊.我身边的朋友没有看过无极的都是因我的推荐馒头去看的无极,现在的知名人都是怎么了,就不懂的与民同乐吗?</P>
1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7 01:52:00 | 只看该作者

陈凯歌和陈红恐怕不会就这么简单了事,不会轻易算了!

针对胡戈正式向陈凯歌道歉一事,昨晚9时,记者连线陈凯歌和陈红,因两人已出国到柏林宣传《无极》,手机关机。陈红的经纪人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:“我们已经从网上得知胡戈正式向陈凯歌道歉的消息。陈凯歌和陈红已知道了这件事,但因陈凯歌和陈红在出国前已与中影集团商量了一个‘必须起诉胡戈’的统一意见,虽然现在胡戈正式向陈凯歌道了歉,但是否还起诉胡戈,陈凯歌和陈红还未决定。”
高先生透露:“陈凯歌对胡戈未经准许、随意通过视频将原创作品《无极》进行剪辑并恶意丑化《无极》一事感到非常气愤,这不仅仅是对《无极》著作权、作品知识产权的严重侵权,而且对陈凯歌的名誉,对《无极》的票房,造成了极大损害,在观众中影响很坏。现在胡戈仅仅就是一句简单的道歉,恐怕太轻松了!我个人认为,胡戈本人的态度就不是很深刻!陈凯歌和陈红恐怕不会就这么简单了事,不会轻易算了!”
1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7 01:53:00 | 只看该作者
  陈凯歌在《无极》中注入了自己的人生感悟和人文观念,但是他错误估计了群众对于商业电影的理解能力,它过于陈凯歌了,观众们不会站在导演的角度去发掘电影背后的深层内涵,他们只会认为这是一部故事庸俗、特技糟烂、演员搞同、笑料百出的闹剧,于是臭鸡蛋一呼百应的向陈导的头顶飞来。陈凯歌本该醒悟了,但是“大师”这顶帽子对于他实在是太大,帽沿遮住了他的眼睛,让他认定自己的绝对正确:我的牦牛阵比《狮子王》还震撼;对于人性迷失的隐喻比《蜘蛛巢城》还深刻;对于命运的悲剧性描述比《麦克白》更富有戏剧性;你们这些观众懂什么!可以相信,陈凯歌本人决没有炒作的意思,他根本不屑于炒作,但是盲目的自大和舆论的打压让他的怒火越烧越旺,最后在一根叫做胡戈的雷管那里爆发了。(转腾讯娱乐:阿杜)
1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7 01:55:00 | 只看该作者

陈国军:陈凯歌就是“狗屎一个”

腾讯娱乐讯:网民胡戈拿陈凯歌夫妇用了3个多亿打造的《无极》恶搞出的一部网络短片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并在网络迅速流传,因此激怒陈凯歌,陈导声称要把胡戈送上公堂。一时间“血馒头”事件激起千层浪。
  2月15日,央视八套正在热播的年度大戏《梦回青河》的导演陈国军做客腾讯名人访谈,在访谈中陈国军力挺“血馒头”作者胡戈,表示影视事业就是年轻人的事业,应该支持。同时指出陈凯歌不能接受批评,不能对新人宽容,甚至小题大作,用小事儿恶意炒做,表现出不准许别人说他不好的“霸气”。更直言不讳地形容陈凯歌在成名之前就是“狗屎一个”。
  此外,陈国军还在访谈中抨击中国电影事业的混乱现状,表示就是因为张艺谋,陈凯歌这样的导演只想赚钱炒做,结果把中国电影行业带到了最危险的时刻。
1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2-17 01:57:00 | 只看该作者

陈凯歌人气跌到冰点

  就在陈凯歌气势汹汹地扬言要将“道德沦丧”的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作者胡戈送上法庭的时候,这位中国著名大导演自《无极》公映后便开始急降的人气也跌到了最低点。
  堂堂一个大导演,为什么非得跟一个“馒头”过不去?这一回,媒体、圈里人,甚至全国网民的观点出奇一致,他们不约而同地站到了陈凯歌的对立面。引用国内乐评人王小峰在其个人博客上的一句话:“人民支持胡戈。”
  媒体取笑:自我辩解酸溜溜
  上个周日,陈凯歌带着《无极》杀到柏林电影节,还大张旗鼓地搞了两场放映会———国际媒体试片会与欧洲市场首映会。结果,当地的观众与各国的媒体普遍反应冷淡。在媒体试片会上,十多名记者看到一半就离场了。
  媒体试片会后,几名外国记者同时对陈凯歌表示,他们对《无极》很不满。媒体的批评包括故事复杂、主题不明和特技粗糙。对此,陈凯歌辩解道,是《无极》的成本不足导致部分特技效果差强人意。他还强笑道,以后自己还是少拍特技成分多的电影为妙。但是,这番解释却实在令人费解———《无极》在国内上映前,狂轰滥炸的宣传中有相当一部分以“投资巨大”和“特技出众”为卖点。作为国产片中投资最大的一部,号称花去3.4亿元人民币的《无极》如今却被陈凯歌形容为“成本不足”,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。除了在成本问题上自相矛盾,陈凯歌的“小气”也成为海外媒体的笑柄。有媒体如此形容陈凯歌在回答“与李安的国际地位比较,你似乎略逊一筹”这个问题时的表现:“他(陈凯歌)带点醋意地说,‘我与李安的背景和文化不相同,不想和他比较,我坚信我想做的东西,未来也不会到好莱坞拍片’。”
  同行不屑:以大欺小没气量
  不光媒体看不过眼,就连圈内人也对陈凯歌的表现十分失望。曾志伟在接受内地记者采访时,便对陈凯歌“一怒为‘馒头’”十分不以为然。他说:“香港很多戏都被改编成各种搞笑版本,比如当年的《无间道》和《江湖》,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,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电影有了知名度才有人愿意改编,不卖座的电影还没有人搭理呢,他应该高兴才对。况且网络是一个可以让任何人发表意见的地方,在网上改编电影,很过瘾,很好玩,很有娱乐性。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,鼓励他们创作更多的好作品。”
  导演陆川也对陈凯歌猛烈开炮:“中国文艺界的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康,对电影的过度宣传已经越来越常见,在利益的驱动下,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。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,不太合适。他(陈凯歌)的动机我不好猜测,但是不管动机如何,这都是一种不聪明的做法。他应该很坦然、平静地对待这件事情。如果一部作品没有质量,被人批评是很正常的,就算一部作品有质量,被人批评也未必是诬陷。”
  “馒头”作者胡戈  网民狂踩:刚愎自用好无趣
  在怒骂胡戈“道德沦丧”时,陈凯歌曾经这样反问:“如果你(胡戈)的作品被恶搞,你会怎么想?”对此,胡戈的回答是:“搞吧,没事。”而相比陈凯歌的愤怒,被胡戈顺手当作“背景”的央视也表现得很大度,《法治在线》栏目的制片人很干脆地回应:“我们对胡戈没意见。”这一切,都让陈凯歌的“怒发冲冠”在网民眼中显得更为可笑。
  “一亿多元的票房,捞得盆满钵满,还不允许观众失望?观众掏钱赞助票房了,还不允许大家找乐?”一位网民如此反问。另一位网民针对陈凯歌怒斥胡戈的那句“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”,批评道:“要用司法手段灭一个民间的欢乐英雄,这是我见过最无趣的事。胡戈无耻与否我看不出来,但是做人不能无趣到陈凯歌这个程度。”有网民分析,造就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的,其实正是陈凯歌自己,“要不是《无极》如此无稽,胡戈也就根本没有那么多发挥的地方;要不是《无极》如此滑稽,胡戈也就根本无法引起那么大的笑声,更不会有观众说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才是正版的《无极》”。还有网民尖锐地指出,其实正是《无极》的广受批评才让陈凯歌如此恼羞成怒,但这也让大家看到了一个真实的陈凯歌,“一个没有才华、刚愎自用、想法幼稚、小肚鸡肠的普通男人”。
  律师摇头:凯歌基本告不赢
  陈凯歌告胡戈,究竟有多少胜算?很多律师都站出来分析这个案例,而他们的结论也很一致:陈凯歌基本告不赢。
  陈凯歌告胡戈侵犯其著作权,因为他认为胡戈没有权利随意改编他的作品。但是律师们却认为,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其实是一个新的作品,说它是《无极》的“改编”或“抄袭”都不够准确。因为法律意义上的“改编”是指保持原作品的全部元素,包括人物、人物关系、故事情节以及故事的时间背景和社会背景,再用一个新的表达方式表现。而“抄袭”,则是指抄袭者将他人作品的一部分引用在自己作品中。这么看来,只是引用了《无极》中部分画面的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,并不是对《无极》的“改编”,更不是“抄袭”。此外,就算陈凯歌运气好告赢了,因为“馒头”的创作动机是搞笑和娱乐,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经济目的,陈凯歌也无法从胡戈身上得到任何经济性的赔偿,顶多只能要求胡戈作个公开道歉罢了。“宽容一点,别告了,”一位上海律师如此忠告陈凯歌。
20#
发表于 2006-2-17 09:32:00 | 只看该作者
hahahahah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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