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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 楼主案例不是法理的争论,而是事实的争论?---究竟是第一种意见的他把刀“亮出来”还是第二种意见的“掉出来”?。看楼主帖子两种意见争论的是事实,而非适用法律。事实能确定是“亮剑”的话,根本没争论的必要---转化型抢劫,最基本的法学理论呵,哪里需要主审法官来点评?</p><p> 换一个问题,刀是他无心掉出来的---比如说他撒腿开跑,路上掉出来,该如何定性?</p><p>如果他在盗窃的过程中确实携带有凶器,但没人发现,在被抓住后才发现,该怎么定性?</p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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