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成都热线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12
返回列表 发新帖
楼主: 蒋律师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呼吁城乡公民享有平等权利

[复制链接]
11#
发表于 2006-8-27 16:46:00 | 只看该作者
<p>省高院有通知,“有证据能证明连续在城市工作6个月以上的,按城镇居民赔偿”</p><p>城镇人口的赔付大概是一条人命21W左右,农村是7W左右。</p><p>这个问题牵涉面太宽了,不过已经有些省份搞统一标准了。但四川目前还不宜。</p><p>留待探讨。。。</p>
请大家文明上网。文明交流!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站点统计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成都热线 ( 蜀ICP备09003094号 )  

GMT+8, 2026-4-12 12:45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